北交所官网信息显示,日前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之光”)回复了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北交所关注的问题有业绩大幅增长合理性及持续性、2023年毛利率大幅上涨的真实性及可持续性、关于子公司赣州能之光的持续经营能力等。
能之光是一家从事高分子助剂及功能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据招股书,能之光部分客户在2023年、2024年上半年出现不同幅度业绩下滑情形。报告期各期(2021年至2023年、2024年上半年),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780.48万元、1580.02万元、4318.29万元、2610.63万元,其中2023年、2024年上半年增长幅度较大。北交所要求进一步量化分析说明公司2023年、2024年业绩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能之光回复称,受2023年度公司产品销售结构调整、配方优化以及原材料价格变动等方面影响,公司2023年度毛利率提高,从而使得公司2023年度业绩有所提升。公司2023年度业绩增长是基于真实的交易,变动情况具有合理的业务背景。2024年业绩增长主要是公司老客户需求增加以及持续开发新客户所致。
北交所还要求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下游行业主要客户需求下降导致期后持续经营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能之光表示,公司直接下游行业包括改性塑料、复合材料和功能复合膜行业,对应的行业有改性塑料、线缆、复合建材、阻隔包装和光伏胶膜,终端应用涉及汽车、线缆、电子电器、复合建材、阻隔包装、光伏组件等领域。综合来看,终端需求并未出现严重下降。从下游行业景气度和终端需求变动角度来看,主要客户需求下降导致期后持续经营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较小。
在首轮问询中,北交所已问及能之光2023年毛利率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可持续性,第二轮问询中,监管再次对其2023年毛利率大幅上涨的真实性及可持续性表示关注。
据招股书,能之光2023毛利率大幅增长是净利润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别为12.29%、12.03%、16.85%和17.79%。2023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增幅较大主要是因为:公司将产能和销售资源更多的投入到高毛利率的产品,使得高毛利率产品收入占比有较大幅度提高。
对此,北交所要求进一步量化分析2023年公司对部分客户如临海亚东、杭州本松、合肥杰事杰等客户毛利率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能之光称,2023年公司部分客户毛利率增长主要是产品结构、产品类型等因素造成的,上述情况具有真实、合理的业务背景。
北交所还要求说明高毛利率产品销售增长的原因,销售增长贡献来源是新拓展客户还是老客户销售增加,客户采购需求的背景、是否具有偶发性,结合销售增长来源、客户对公司采购需求的持续性、期后高毛利率产品订单及销售情况分析高毛利率产品销售占比的可持续性。
能之光表示,高毛利率产品销售增长主要是基于公司持续的研发能力和产品质量稳定性。2023年高毛利率产品销售收入增长新老客户均有贡献,2024年高毛利率产品销售收入能够持续增长,交易稳定,客户粘性较强,非偶发性需求,高毛利率产品销售占比具有可持续性。
据招股书,能之光子公司赣州能之光新材料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分别为12,053.92万元、12,805.57万元,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净利润分别为1645.65万元、751.65万元。
北交所要求说明赣州能之光的持续经营能力,说明是否存在短期大额负债到期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能之光回复称,赣州能之光于2020年投产,产量尚在逐渐增加的过程中。赣州能之光生产定位以高端产品、新产品为主,产品种类数量多,生产具有小批量多批次的特点。同时,赣州能之光也承接宁波工厂部分生产任务。报告期内赣州能之光生产经营正常,偿债能力较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短期大额负债到期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能之光曾两度挂牌全国股转系统。值得一提的是,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累计4次收到监管机构出具的警示函和监管工作提示。
在北交所首轮问询中,监管层继续聚焦于公司财务内控不规范事项及整改的有效性。在第二轮问询中,北交所要求说明公司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整改是否充分等。
能之光回复称,针对报告期内存在的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形,公司已及时进行了整改,建立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并得到了有效运行,相关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已充分整改。
来源:读创财经